关于开展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团委,各街道党工委、团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选树宣传优秀青年典型,为谱写乐清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旨在集中展示新时代乐清青年的青春理想、青春活力、青春奋斗,挖掘、宣传一批对乐清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乐清青年榜样,树立乐清青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青年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乐清“四个城市”建设,为谱写乐清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乐清市委、乐清日报社、乐清市广播电视台、乐清市青年联合会。 三、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 四、评选要求 1、 197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之间出生(18周岁至45周岁)的乐清籍青年或在乐工作两年以上的海内外青年; 2、热爱祖国、理想远大、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模范; 3、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勇于担当,踊跃投身乐清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是广大青年创业创新的典范; 4、爱岗敬业、勤勉努力、脚踏实地,在经济、科技、教育、文体、卫生、政法、公益等领域作出突出业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5、诚实守信、崇德尚法、甘于奉献,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6、已获得第一至四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五、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各乡镇(街道)根据要求至少择优推荐2名以上优秀青年代表,统一由乡镇街道团组织汇总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根据要求择优推荐优秀青年代表,由市直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汇总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个人自荐。评选活动接受有突出业绩的青年自荐,可在“青春乐清”微信公众号评选推送的链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凡符合条件者,组委会将委托自荐者所在地、所在系统或组织开展审查工作,并请相关组织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六、评选步骤 1、推荐申报(2月25日—3月22日)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由组委会委托自荐者所在单位或指定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考察、审核,初审结果经组委会复核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评选。 2、确定正式候选人(3月23日—4月6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从符合要求的人选中择优推选出20名初步候选人。组委会将在新闻媒体上对初步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初步候选人的意见与反映,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 3、评定阶段(4月7日—4月15日) 成立由活动组委会和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委会,评委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和提名奖。 4、宣传推广(5月初) 在“五四”期间进行相关宣传活动,并组建“十佳青年宣讲团”,让“十佳青年”走进青年、走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围绕“两区”建设、营商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心工作,分享奋斗历程,启迪青年人生。 七、材料报送 1、各推报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具体见附件2),认真履行申报程序。 2、本活动文件、候选人推荐表及推报材料样本,可登录“青春乐清”微信公众号-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专题页面下载。 3、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22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乔力 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 A729 室 电话:0577-61880739, 传真:0577-61880732 电子邮箱:yqtswbgs@126.com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坚定有力扛起走前列、作示范的使命担当,为围绕市委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五套组合拳”的目标任务,提供青年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宣传,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青年及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这项活动,确保推荐申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注重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要严格按照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要求,涵盖不同的行业,要充分听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注重代表性。推荐人选不仅要有优秀的品德,还要在所在行业中能力突出、业绩显著,择优推荐,注重先进性。并要着重考虑推荐人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新时代奋斗精神,勇于创造创新创优,在广大青年中具有积极向上的典型引领作用,注重示范性。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挖掘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优秀青年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杰出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使更多的青年在寻访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能受到教育、立志成长。候选人确定后,候选人的推荐单位要积极协助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事迹宣传和报道。 附件: 1、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3、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4、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候选人事迹详细材料(样式)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乐清市委 乐清日报社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乐清市青年联合会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 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范晓东 中共乐清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卓秉谕 共青团乐清市委书记 王 挺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龙江 乐清日报社副总编辑 杨晓海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孙宁哲 共青团乐清市委副书记 成 员:朱旭静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张丁可 乐清日报社政务资讯部副主任 金晓光 乐清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 余乔力 乐清市青少年宫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孙宁哲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表(请粘贴好二寸彩色照片)。(界别说明:教育界、企业管理界、文化艺术界、医疗卫生界、体育界、工交财贸界、政法军警界、新闻媒体界、科技界、农林牧渔界、公共管理界、志愿公益界、其他)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事迹材料涉及奖项的荣誉证书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驻乐部队官兵还需提供部队政治部证明;新乐清人还需提供在乐工作两年以上证明;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3、文字材料。事迹详细材料,字数2000字以内,内容真实,不得虚构编造。 要求: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4磅固定行距、A4纸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候选人推荐材料字样。 推荐表和文字材料电子版发至组委会电子邮箱:yqtswbgs@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发件人栏目中注明推荐单位和联系人;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证明材料(一份)送交组委会办公室(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 A729 室)。 文件版:关于开展第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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